外贸“转厂”与“进出口一日游”
关境跟中国领土边境是不同的,出口后的货物可能还留在中国的领土范围内。所谓国境,就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领土范围。关境,意思是指海关定义的边境并设口岸监管的界线,国境范围大于关境。普通厂家身处中国的领土,也在海关规定的关境之内;国外客户身处中国领土与关境外。保税物流园、出口监管仓等比较特别的区域,虽然在中国的领土范围内,却在海关规定的关境之外,从国内进人这些区域需要按出口向海关申报,反之则需要按进口申报。
这种“境内关外”的区域称为“海关特殊监管区”,除上述的保税物流园与出口监管仓外,还包括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保税港区与出口加工区等。大热的上海自贸区,香港、澳门等特别行政区也属于境内关外,但这些地区一般不称为“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这些区域也按出入境申报。
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所谈及的“境外客户”,既适用于身处中国领土范围外的企业,也适用于“境内关外”的企业。而来料加工所涉及的“境外客户”,则一般不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而仅包括外国或中国港澳等特别行政区内的企业。
“转厂”与“进出口一日游”
两家国内企业进行买卖交易,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都涉及加工贸易,那么就可能需要考虑进行“转厂”与“进出口一日游”。两者的操作手法与适用场合都不一样,很容易混淆,故一起讨论以便区分。
转厂适用于交易的两家国内企业都涉及加工贸易的情况。企业A与企业B都从事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企业A的制成品,是企业B的原料,例如A生产手表机芯,B生产手表,即A是B的供应商。A从事加工贸易生产出来的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不可随意交易且必须出口,但可以经过另一加工贸易企业B进行深加工后再出口。这种加工贸易货物在国内流通的海关手续就称为“转厂”。
加工贸易企业A转厂至加工贸易企业B的交易环节是免增值税与消费税的,但同时也不能申请出口退税。实务中的转厂可能涉及不止两家加工贸易企业,即可以是A供货给B, B再供货给C,C完成加工贸易出口,有时甚至是更长的链条,但适用的原理是一样的。
如果交易的两家国内企业只有一家涉及加工贸易,而另一家只是普通厂家,这种情况下“进出口一日游”就可以大显身手。以国内交易的买家从事加工贸易为例,如果普通厂家直接把货物卖给加工贸易企业,那么是按内销征税,且无退税的。但如果把货物安排为图7-7所示的贸易关系,先把普通厂家的货物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获得出口退税,然后再凭借加工贸易合同免税进口,这样一来虽然损失了运输费用,但拿到了增值税的退税,而且合乎海关规定,故在贸易实务中非常常见。
珠三角地区的“进出口一日游”,通常会把货物经皇岗或文锦渡口岸拉到香港地区后再拉回内地,而其他地区则可以把货物运至保税物流园等“境内关外”的地区实现“进出口一日游”。本文介绍的“进出口一日游”、目的是进行关务、税务上的调度,这与某些假洋品牌为镀金骗取进口报关单而安排的出口复进口不是一回事。
(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CoGoLinks结行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本文经作者授权转载,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