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按操作方式的分类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过得了海就是神仙,过海方式是否最优、成本最低,八仙们不会怎么考虑,但外贸人必须考量怎样的出口方式才是最优。如果以海关监管方式作为分类标准的话,外贸出口方式有上百种,最常见的贸易方式有一般贸易及加工贸易两种,按出口额计两者各占半壁江山。一般贸易按操作方式又可分为自营出口、代理出口。
1、自营出口
自营出口就是出口卖家自行处理出口的相关手续。
拥有进出口权的A公司接到外商的订单后,将A公司作为经营单位报关。退税由A公司自行申请,外汇收至A公司的账户。
A公司可以通过本公司雇用的报关员报关,也可通过报关行代理报关。通过报关行代理报关称为“委托报关”,与代理出口或自营出口没有必然联系。
2、代理出口
代理出口就是出口卖家委托其他企业处理出口的相关手续。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代理出口关系是这样的:A公司与B公司之间签有“代理出口货物合同”。A公司接到订单后,以B公司作为经营单位报关出口,外汇由B公司收取后支付至A公司、退税由A公司申请。A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至B公司。这种严格的代理出口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常见。
较为常见的是以下这种类似于三方贸易的代理出口方式。A公司接到外商C的订单后,A公司把货物内销卖至B公司,B公司再把货物出口卖给外商C。以B公司作为经营单位报关,外汇收至B公司的账户,退税由B公司申请。A公司不支付手续费至B公司,买卖加上退税所产生的差额则为B公司的利润。上述的过程即为B公司代理A公司出口。由于B公司支付给A公司的货款包含退税,所以一般A公司收到的货款会比B公司收到的外汇结汇后的货款要多。
一般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得出来的“代理出口”的资讯,以及本书所讨论的“代理出口”,如无特别指出,则指的是这种类似三方贸易的操作方式。
同样地,代理出口既可通过代理公司的报关员报关,也可通过第三方报关行代理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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