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箱单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及缮制要点

装箱单作为发票的补充单据,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作用。它详细列明了信用证(或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包装事宜,方便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外贸企业可在商业发票上加列其相关内容,但当信用证有明确要求时,必须严格按约定制作。

一、装箱单的格式
装箱单着重展示货物包装情况,包括出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箱数、毛净重、包装尺码、总体积、箱号、唛头等。不同公司的装箱单格式各异。

二、装箱单的内容和缮制要点

装箱单的每项内容务必准确填写,尤其是品名、件数、数量、重量等,要与实物一致。否则,被国外海关查实后,轻则按走私货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三、装箱单缮制中的注意事项

1. 若出口公司将两种单据名称印在一起,当来证仅要求出具其中一种时,应删去另一种单据名称,确保单据名称与来证要求相符。例如,信用证规定为 “Weight Memo”,则单据名称不能用 “Weight List”。


2. 单据各项内容应与发票和其他单据一致。如装箱单上的总件数和重量单上的总重量应与发票、提单上的总件数和总重量一致。


3. 包装单所列情况应与货物包装内容完全相符。


4. 如来证要求提供 “中性包装清单”,应由第三方填制,不注明受益人的名称。这是因为进口商在转让单据时不愿将原始出口商暴露给买主。如来证要求用 “空白纸张” 填制这两种单据,一般不要在单据内表现出受益人及开证行名称,也不要加盖任何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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