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生产安排:自有工厂与签订供货合同
安排生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自己的工厂生产; 另一种是直接向供货商订货。
自己有工厂时的生产安排
在订单确认后,外贸跟单员要根据同客户所签订的合同,把客户的要求转成易于生产加工部门理解的“生产通知单"。在转换过程中,外贸跟单员必须明确客户订单中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要求、出货时间等,并且要保证各项信息不得有差错,有什么特别要求更要在“生产通知单”上特别注明。只有这些资料明确,各相关部门才能凭此安排备料生产,做好生产计划。
"生产通知单”打印后要交给主管或经理确认,签字后下发到生产部。如有可能,企业在每次下发“生产通知单"时,要召集相关部门主管开会,由负责此订单的外贸跟单员再次向其他部门讲解订单的详细要求,做到相关部门对每张订单都能有充分了解。
在将订单转化成生产加工单时,交货期可以设置得比较靠前,如交货期为12日时,工厂可以显示为10日,多留几天时间给自己,以防安排生产时有特殊情况发生。
与国内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如果外贸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就要积极寻找供货商,与之签订供货合同并做好跟催工作。外贸企业要注意与代加工厂签订供货合同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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